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,第90号
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
(2017年1月6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90号公布)
原文太长,不贴了。
不是买之前说了无质保的,你就可以不负责,你TOS能大过法律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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那么守法的一个人,怎么会分享破解版软件?https://www.hostloc.com/thread-664081-1-1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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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观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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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去工商局举报啊
我买了个A1P被BAN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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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ccf发表于2020-6-1108:46
前提你这个商品是合法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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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家连最基础的北岸都没有,你还指望卖的有保障?逗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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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水冰月发表于2020-6-1108:48
不合法的更不用考虑,直接报警。出售非法物品还有理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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论坛必须封小号,当时我就随手回了个帖子,不到一分钟,两个小号pm我购买地址,虽然我没买,也支持维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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另外,肯定有例外,不是所有商品和服务都适用本条款,比如域名。。。可以试用7天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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又一个傻逼楼主上线了!赶紧去投诉人家去打315啊呵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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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多看两行都不会发这贴吧,数字化商品不适用都看不到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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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还给你“私货”背书? 那倒卖文物的,岂不是根本不怂,买买买,买到假的直接31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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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会翻车吗发表于2020-6-1109:02
那么守法的一个人,怎么会分享破解版软件?https://www.hostloc.com/thread-664081-1-1.html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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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水冰月发表于2020-6-1109:18
那个,我当时可能被盗号了,不是我发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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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去报警应该怎么和警察说...
‘xxx.xx的a1puls是违法诈骗非法商品’?这样说吗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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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会翻车吗发表于2020-6-1109:19
你自己信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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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五条经营者采用网络、电视、电话、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,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,且无需说明理由,但下列商品除外: (一)消费者定作的; (二)鲜活易腐的; (三)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;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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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聪明哦,断章取义,故意不贴原文,哈哈。法律绝非片面保护买家,而是实际考虑到在网络等渠道购买商品消费者不能直接体验,削弱了知情权的,但是第三项没有这个特殊性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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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你们的爹来了发表于2020-6-1109:36
女票女昌呢
女票完7天觉得亏了去退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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引用:会翻车吗发表于2020-6-1109:0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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